日期: 2018/12/26
主旨: 微型保單 弱勢族群家屬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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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廣微型保險,金管會25日發布最新修正法規,即日起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到可投保微型保險弱勢族群的「家庭成員」,所謂家庭成員範圍包括「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現行微型保險規定,並未將「無配偶」的「經濟弱勢者(即單身者)」及部分特定身分族群的家庭成員納入,可能導致其家中成員發生事故時,對經濟生活造成影響。

此次修法將擴大微型保險承保範圍至特定身分族群(原住民、農漁民、身心障礙人士、中低收入戶等)的家庭成員,以照顧經濟弱勢單親家庭及特定身分者家庭成員。

另外,為避免「家庭成員」範圍未明定,衍生各業者認定標準不一致情形,張玉煇表示,本次也修正明定家庭成員範圍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所謂「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者有十大類,像是無配偶且全年綜合所得在新台幣35萬元以下者,或其家庭成員、夫妻二人全年綜合所得在新台幣70萬元以下家庭的成員等。

張玉煇說,金管會自2009年7月起推動微型保險,目的在使弱勢民眾每年以負擔得起的保費,享有基本保險保障(目前保障最高50萬元),並鼓勵保險業善盡社會責任。

據保險局統計,截至2018年11月底,共有27家保險業者開辦微型保險業務,其中壽險15家、產險12家,累計承保人數達62.5萬人,累計承保金額達2,036億元,2018年前11月新增微型保單的承保人數達12.3萬人、保費達5,474萬元、保費部分較去年同期成長19.73%,前三大承保公司為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國泰世紀產險,保費分別達1,752萬、576萬元、5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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