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2/26
主旨: 國保逾期補繳 可領年金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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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電子媒體不停地放送國民年金補繳期限將屆,未交國民年金的民眾趕快在108年元月底補交。精算師葉崇琦表示,雖然過了108年元月31日後,未滿65歲之前的民眾還可以補繳,但民眾所領的年金會差很多,因此,在明年元月底前補足很重要。

葉崇琦說,依國民年金相關規定,25歲以上、未滿65歲、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就可以投保國民年金。簡單說,上班族是投保勞保,沒上班的家庭主婦(夫)投保國民年金。只要有繳國民年金的民眾,在滿65歲者,每月即可以領取國民年金,而且可以依下列二式擇優給付: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628元;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由於國民年金是從97年10月開辦,依規定,國民年金保費可以在十年內補繳本金及利息(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超過十年的部份則不得補繳。一旦有欠繳保費者,就不能選A式,葉崇琦說,一般人可能不知道差多少,只要舉一例,民眾就知道差很多。

舉例來說,王小姐自30歲結婚後即沒有上班,於97年10月國民年金開辦時已53歲,將於109年10月剛好滿65歲,可以領國民年金。然而王小姐於108年1月之前補繳前十年保費,以及她延至108年2月之後才補繳前十年保費,雖然10月之後都可以領到的國民年金,然而可以領到金額差很多。

葉崇琦說,如於108年1月補繳前十年保費,109年10月時保險年資12年,依A式和B式的國民年金分別是5,054元以及2,852元,如在109年元月31日前補交,領到的國民年金是5,054元。若是在109年元月31日後再補交,那麼林小姐的國民年金就只能選B式,也就是2,852元。

葉崇琦說,如果民眾一下子沒有那麼多可以補繳十年保費(約近10萬元左右),也可以跟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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