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7/23
主旨: 超額責任險 撞超跑也夠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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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跑發生車禍意外,除了令人怵目驚心的慘重傷亡之外,昂貴的修車費用也令人咋舌,進口車數量逐年增加,加上自動駕駛趨勢,面對越來越昂貴的修車費用,保險專家建議,投保「 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時,財產損失的投保額度應至少100萬元以上,甚至有保險公司推出3,000萬元汽車超額責任險,以避免發生意外時賠不起的狀況。

 

台灣去年進口車的市占率超過四成,民眾開車時,與高價房車或超跑發生擦撞事故的比例也日趨增高,動輒數十萬或上百萬的賠償責任並非一般民眾可以負擔;近年來勞動成本的增加,汽車維修的工資與零件費用亦日趨攀升,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後,不論是自身車輛修理或是賠償對方修車費用的金額,近五年來不斷向上攀升。

另一方面,近年來汽車市場在人工智慧和大數據的驅動下,無論汽車製造商或科技企業,均朝向「 自動駕駛」趨勢發展;新型車輛皆設計具備各項先進的安全配備或自動駕駛感應器與鏡頭,維修費用越來越高。

明台產險商品暨理賠本部副總李志昌表示,強制汽車責任險僅提供車禍受害人基本保障,至於車禍所造成事故對方的財物損失賠償責任並不在承保範圍內;車輛發生事故時,人不見得受傷,但往往造成對方車輛大小不一的損害,國內近七成的車主會額外加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減輕事故發生時對於他人車輛損壞賠償責任的負擔,但保險額度普遍不足。

根據明台產險分析,超過八成車主的「第三人財產損失責任險」保額在50萬元以下,僅有不到1%的投保保額達到100萬元,李志昌表示,這顯示大多數車主的第三人財產損失責任險的保障明顯不足。

明台產險借鏡日本母公司經驗,引進日本保險商品,推出最高3,000萬元高保額的「超額責任險」與「單一保額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若是車主覺得目前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每人體傷200萬元、財損30萬元的保額不足,可加保「汽車超額責任險」,依保額方案不同,保費約1,000至3,000元,或是直接投保「單一保額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讓任意第三人體傷責任與財損責任的保險金額可以共用,避免財損保額額外受限,在事故發生時就能透過數千元保費,獲得上千萬元的賠償責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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