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5/10
主旨: 金管會祭「金金分離」 台新金首當其衝
內容:

金管會晚間預告《銀行法》修正草案,其中外界最關注的「金金分離」條款,除限制了「寶佳資產」到處插旗外,恐也將波及家族金控。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說,這次在《銀行法》35-2條的「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的準則」,要求負責人需遵守競業禁止的基本盡職條件,增加金管會可就禁止銀行負責人涉及利益衝突及侵害營業秘密等事項,去訂定相關規範。

她說,這次的金金分離,也擴及「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換言之,如林陳海等企業集團,轉投資設立寶佳、和築投資,都是屬於「同一人同一關係人。」

而寶佳質疑的台新金,也違反「金金分離」,若依照金管會金金分離概念,因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轉投資「進賢投資公司」,進賢投資公司在新光金有一席董事,該席董事是吳東亮的老婆彭雪芬。進賢投資是吳家兄弟共同投資設立,也恐落入金管會的「同一人同一關係人」中。

也就是說,若金管會這刀「金金分離」一畫下去,進賢投資恐無法派任董事在新光金中。

莊琇媛說,若有違反「金金分離」,可以處50~1000萬元罰鍰,甚至也可以引用61-1條「帝王條款」,可以解除董事。(廖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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