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0/5
主旨: 保單投報率偏離 保險局嚴管
內容:
保單投報率偏離 保險局嚴管
107年保單管理新制

保單賺不賺錢,董事會必須知道。保險局3日表示,從明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每半年必須召開一次保單管理小組會議,檢視保單定價合理性、費用適足率、脫退率及資金投報率與預期有重大偏差等,若有必要調整修正,應簽報總經理,並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

 

目前各公司前10大主力商品,如美元利變壽險若宣告極高利率,且支付相對高的行銷費用,但收到的保費實際投資後,卻與保單設計時的假設報酬率低了2碼(即0.5個百分點)以上,管理小組就應做出停售保單或調整投資組合,或調降宣告利率等其他方案,並報給總經理及董事會。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若各公司未落實這種保單事後檢視機制,保險局即可以保險法149條的相關規定懲處。即限制業務或資金運用範圍、停售保單或限制開辦新業務等,強調有許多行政措施,但首先還是要各保險公司先做好內部管理及風險控管。

保險局是修改「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張玉煇表示,過去也有相關的規定,但金檢時發現有些公司並沒有落實事後檢視機制,這次只是將檢視內容更明確化,強化保單管理小組的任務功能。

新規定從107年1月1日上路,首先是資產負債配置允當性,保單期間超過一年的壽險商品應要包括資產配置計畫的執行情形,即資金真正投資到哪裡、投資哪些金融工具。第二是保品定價合理性中,要包含費用率適足性,即先前保險局要求保單不得出現費差損,不得給付過高佣金或獎酬,造成保單賣愈多、賠愈多的情況。

第三是各公司銷售前10大保單的脫退率,也就是解約比率若與當初保單設計時的假設差了10%;新錢投資報酬率,非利變型保單差1碼、利變型保單差2碼,都算是有較大偏離者。

這些檢視若有必要作調整,內容都要簽給總經理核可,提報給新近一次董事會,讓每位董事、獨董都知道自家保單有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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