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起實施財政健全方案,個人股利所得可扣抵稅額減半及綜所稅最高稅率提高至45%,使得投資人股利所得稅負更重、內外資股利所得稅負差距加大、營所稅與綜所稅稅率差距過大,對資本市場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財政部此次提出稅改方案,促使個人股利所得最高稅負由49.68%降至40.8%、內外資股利所得稅負差距由16.08%降至4%、兩稅稅率差亦縮小,大致符合社會各界期待,有助提升資本市場競爭力。此外,財政部亦提高綜所稅三項扣除額,減輕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且刪除綜所稅45%稅率級距,有助人才回流,值得肯定。
然全民稅改案對資本市場仍有不足之處。本次稅改與財政健全方案相較,和資本市場有關的調整項目,包括:取消半數設算扣抵制增加稅收532億元、修正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減少稅收599億元、調整營所稅稅率增加稅收654億元、外資股東調高股利所得扣繳稅率增加稅收43億元,政府可從資本市場多收取630億元。但正因財政健全方案存有爭議才需改革,如再加上另半數之可扣抵稅額532億元,則資本市場實際多挹注了政府1,162億元,對市場及投資人不盡公允。
財政部就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推出甲案定率免稅及乙案二擇一制度,各界以支持乙案居多,但支持甲案者亦不在少數。甲案為量能課稅,所得越高者繳越多稅,符合租稅公平;乙案係提供低所得者(綜所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下者)抵減稅額,維持兩稅合一架構之退稅權益,並提供中高所得者(稅率30%及40%者)分離課稅選項,只是可能不利於綜所稅率在30%的納稅義務人。
建議財政部不妨全面開放民眾選擇,即甲案部分免稅、乙案併綜所稅享抵減稅額、乙案分離課稅,三種方式擇優適用。
財政部此次提出營所稅增加及股利課稅新制,投資人從源頭獲配的股利就已減少3%,一定會影響資本市場市值。本次稅改雖已將內、外資稅率差距降至一定區間,但主因外資分離稅率微升,導致外資稅負提高,內、外資間稅負亦尚有4%之差距,若乙案單一稅率能再調降為25%,則可降低內、外資稅負差距至3.2%;此外,財政部欲於乙案保留低所得者(綜所稅率20%以下者)之退稅權益,但與103年前全額扣抵相比,稅負分別增加9.2%~13.2%,甚至較104年起採行之半數扣抵稅制還高,稅負分別增加2.4%~4.7%,因營所稅稅率由17%提高至20%,扣抵比率僅有8.5%且限額8萬元。建議財政部再審酌低所得者稅負,應較104年為輕,提高可抵減稅額比率至12%或至少到10%(維持營所稅20%扣抵減半精神),並取消每一申報戶上限限額(財政健全方案並無扣抵金額上限),避免各界劫貧濟富之疑慮。